第四章(1)(1/2)
很久了……
己经时隔许久,不曾尝过欠了人情债的沉重压力与别扭。
所以说,今天她干么没事跑来约他吃饭,害他莫名其妙欠她一条命?这个人情欠得真冤枉。
唉,说那么多都没用,重点是,这会儿不做这傻妞的朋友都不行了。
孙奕迦一边啃着鸡腿便当,一边看顾病床上熟睡的人儿,心里嘀咕,反正闲闲没事做,发发牢骚免得无聊。
说起来他也算好运,当时柯钰卿脚上血肉模糊,看来面积颇大,人还昏了过去,当下以为事情大条了,紧急送到医院救治,才知道她昏倒是因为中暑,脚上虽然被铝条割伤,幸好没伤到筋骨,缝上几针、好好疗养便无大碍。
还好不是重伤,要是害一位漂漂亮亮的小姐为了救自己伤了筋骨,搞不好他得以身相许,负责对方下半生——毕竟当时若非她反应快,自己的头可能当场就被铝条撞爆,或者此刻肚里插着根铝条躺在手术室,还真是各种血腥下场都有可能发生。
虽然,要不是她没事跑来找他,这些可能都不会发生……
「小心——俐!」
昏睡中,柯任卿梦见稍早前的惊险时刻,慌乱挣扎中,她触碰到脚上的伤口,痛得唉叫一声,瞬间清醒。
「好痛……」
她下意识地曲起脚,伸手就要摸向感觉刺痛的地方,却被人握住,顿时一愣。
「你这个人,真是连昏睡都不能教人放心。」孙奕迦担心她挂动伤口,连忙拦阻。
「孙大哥,你没有受伤吧?」
听见她发自内心的关怀询问,孙奕迦虽然十分不想,胸口还是感受到一股让人怪不自在的善意暖流。
「笨蛋,受伤的是你,没看到我坐在这里吃便当,你躺在那里吊点滴吗?」
「对呢!」她笑笑,轻轻移动一下包裹纱布的右脚?「幸好还能动,应该不严重。」
「不。非常严重。」
不知道为什么,他就是瞧不惯她一脸自己出事没关系,只要他没事就好的善良笑容。
「你的脚被削掉了一大块肉,整型恐怕也没办法完全复原,以后你想穿裙子出门,就得穿长靴遮丑才行,是不是开始后悔自己做出逞英雄救我的蠢事?」
「一大块肉?」柯钰卿害怕地望着自己的右腿,想像纱布下有个深可见骨的窟窿。「不可以挖其他地方的肉来补吗一一不行,这样我要痛两次,还会多一个疤。孙大哥,你帮我去问问医生,不是说人类可以从猪那里移植什么的,不能拿猪肉补我的脚吗?」
「猪肉?」他有没有听错?
「不然牛肉?」她以为是自己记错动物种类,试探性地换一个问。
「呵。你真是天才!」他忍俊不禁,噗嗤一笑。
「都不行吗?」她可笑不出来,眼眶也开始泛红。「那怎么办?我不后悔救人,可是脚上有个大洞,我一定会被退婚,到时候我妈会打死我,呜……」
「喂,你别哭,我骗你的。」想不到她说哭就哭,孙奕迦很头疼,只能怪自己嘴贱。「你的脚只有割伤,缝了十几针,疤会渐渐淡,不然等伤口复原去美容一下就好了。」
「真的?」
「真的,骗你我跟你姓。」
「孙大哥,你真的很喜欢吓人。」柯钰卿终于松口气,忍不住幽怨地瞪他一眼。
「是你这个人太容易相信别人。对了,刚刚你说「退婚」,你已经订婚了?」
「嗯,两个礼拜前刚刚订婚。」
「所以你说要跟我交朋友是讲真的,不是想藉朋友之名行倒追之实?」
「倒追?!」她连忙摇头。「我才没有那个胆。」
看来真是他自己误会了。「好,如果纯粹只当朋友,也不是不行。」
「真的?」柯钰卿十分开心,毕竟之前他才嫌她长得太呦齿,一口回绝。
「嗯。不过你未婚大不会是个大醋捅吧?我可不想惹些不必要的麻烦,比如有人上门叫我离他未婚妻远一点之类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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