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二章番外:若水(1/2)
我是一名杀手,而且还是一名很厉害的杀手。我的任务完成率是百分之百,否则我就早死了,所以,我是很强的杀手。
做我这一行,最重要一点是谨慎,二是断情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谨慎才能藏住自己的身份。断情便是,不要随便对任何一个人,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动感情,一旦动了情,那便暴露了自己的身份。做为一个杀手,暴露身份便是死。
我很怕死,因为我有很多事情要做。这几年的杀手生涯,给自己积攒了很大一笔财富,在我的钱还没有用完之前,我是不想死的。
我五岁之前的记忆没有了,是被组织洗掉了,因为我们这些人,都是一样,从前的记忆全没了。我们是如何来的,大家没有说出来,但是心知肚明,所以,我们对我们的集团背后的老板,是很恨的,恨不能杀了他们。
但是我们没有那个能力,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背后的老板是谁。
集团的势力很大,可以轻松的辗压我们。
我相信我有家人,我相信,他们肯定在一个地方等着我。他们肯定等着我找到他们。
但是我现在不能去找他们,我怕我刚找到他们,便给他们带去了灭顶之灾。
我现在还没有摆脱hr集团的控制。
只要为他们服务十年,我便是自由身了。只是十年啊?十年之后我是不是还能活着!
常在水上漂,哪能不挨刀。我没想过我能永远安全的全身而退。所以,我除了加强我的技能,逃生的技能,各种技能外,我必须得谨慎,再谨慎。只为我获得自由身的时候我还能活着,我还能找到我的爸爸妈妈。
对亲情的渴望是每一个人的心理冲动。
在岛上的日子,是苦不堪言的。岛上的教官无情冷酷,他们教我们的,除了杀人便是杀人,有很多女孩坚持不下来,她们要么选择轻生,要么是被淘汰被教官毙了。我是那一批中年纪最小的,既然还能坚持下来,我觉得我是很牛的人,为自己点个赞先。
说起来,那岛上几年的生活,倒是学会了很多的东西,那种人生不是什么人都能经历的。
我不是这批成员中最优秀的,但是我是活到最后的,说起来,我得要感谢火狐,不是她,我也活不到现在。她比我大两岁,我们说同一种语言,我们来自一个地方,自然的走得近一些。
训练的日子里,我总是落到最后,若是总是最后的话,是会被淘汰的,淘汰便是死,他们可没有好心到送淘汰者回家,所以,要活着,必须得要超过别人,不能做最后一名。
是她带着我一起训练,是她照顾我的生活起居,是她陪我一起挨罚。她就像我的姐姐一样的照顾我。
虽然我的记忆被洗去,但是有些东西并不一定能清除得透底。脑海里,我觉得我有一个姐姐,她对我很好,很关心我,经常带我去玩。只是我总记不起她的样子。
火狐就像我的姐姐一样的照顾我,关心我,我将她当我的亲人。所以,走出那个岛之后,我一直很小心的避免与任何人来往,但是却不与她断掉往来。我们不仅是工作搭裆的关系,我们还是很亲密朋友的关系。
只是没有想到,我会栽在最信任的人手里。
她对我还是有感情的,所以,当我恳求给我有尊严的死法的时候,她帮了我,给我留下一颗炸弹。就凭这一点,我就应该感谢她。
我的死,是她造成的。我没有想到,她既然会对皇爵起那样的心思,我没有想到,她既然认为我要扔下她,一个人走,我不会扔下她,皇爵说了,先将的脱离hr集团,她先留下来,他不会不管她的。
我真的不会不管她。我们两走出那个岛的时候说过,我们要一起生,一起死,一起回去找家人。
所以我重生后,我是恨她的,却不想找她报仇。说起来,我虽然恨她,但是要我杀了她为自己报仇,我做不到。
冤冤相报何时了。
而且,我也杀了,那些人是我杀的人的家人,朋友,他们来找我报仇,说起来,是我欠人家一条命,那是我该还的。
在我几年的杀手生涯里,还有一个人,对我的人生影响很大。
一次去执行任务的过程中,我认识了艾伦。
她是一位很伟大的神棍,懂得的东西很多,一点也不比大学的教授少,可是她只能在闹市里当一个神棍。
认识她完全是机缘巧合,不,应该说,全因为她的善良,她想帮助我,然后,她也想看看自己的能力。
对,我其实也是她手里的一只小老鼠,试验用的。
她是个心理大师,治愈了我的心理疾病。只是可惜,不能恢复我的记忆。于是,我下意识的收集了一些在心理学,记忆恢复方面有成就的专家。只是我不敢去找他们,因为我是杀手,若是让他们知道了我的身份,我就麻烦了,所以,我暂时不能去找他们。
我对任何人设防,却不对她设防。
艾伦是个很善良的人,她知道我的身份,知道我曾经遭受的一切,但是她一点也不嫌弃我,也不怕我,反而教会我魅术,控制对手的心神,这让我保命的机会更大了一层。
因着这项技能,我杀死了好几个大毒枭。
我很聪明,学什么都很快,我的魅术只要配合药物,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。
所以,艾伦于我,是良师益是益友。
但是我不敢去找她,我怕会给她惹去麻烦。
除了杀人,我平时还会喜欢做一些投资,金融,房地产,什么的,赚了不少钱。钱其实没啥用,但是挣钱也可以当成一种成就。人得证明自己的价值,我不能跟人家说,我今天杀了多少人,我只能跟人家说,我有多少钱,证明自己是有个有本事的。
还有便是,如果哪天我找到自己的家人,我想给家人最好的生活。
平常没事的时候,我特别喜欢去迪厅,喜欢去那里展露自己的身姿,喜欢迪厅里振耳欲聋的声音,那会让自己觉得活得真实。
迪厅里美男帅哥很多,霓红灯下,每一个人都像戴着面具一般,谁也看不清楚谁。我喜欢到这个地方来,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大家都戴着面俱,这样谁也不用害怕谁认出谁。
那天,我又到了那个迪厅,这里很好,环境很好,我很喜欢这里的氛围,我已经连续来了四五次了,我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连着来超过三次的。我没有发现这里让自己的生活形成了一种习惯。
习惯这东西很不好,很容易被对手掌握并加以利用来对付你。今天是我来这里的最后一天,明天我便要转去另一个舞厅。
今天晚上,这个舞厅里来了一个陌生的面孔,是东方人,长得很帅,跳舞的身姿也很不错,吸引我的,是他与我同种族的面孔。
我下去跳舞了,他来与我一起跳,我没有拒绝,我一般不与人一起跳的。与他跳了会舞,他跳得很好,跟我的配合很不错。他的眼睛很明亮,他很有钱,因为他手上戴着的表,我认识,是今天**拍品,很贵的,这一块表一亿两千万,完全超出一块表的价值,如果不是钱多得用不完,我估计不会有人买这种华而不实的表。
他的笑很甜,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我感觉自己被迷惑了。
我想如果生活中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。
我甚至有些期盼。
但是理智告诉我,不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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