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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1.似在梦间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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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熙的问题还没想明白,出征的号角就吹响了,几个骑马的军校挥舞着马鞭饿狼般地冲过来,驱赶着懒散地躺在地上的新兵,李熙一个不留神也挨了一鞭子,从那一刻起,他就绝了做烈士的打算,把士兵当猪狗一般看待,还指望老子给你卖命,我去——

不过究竟是做和尚还是做奴隶,李熙还是颇费了一番思量。唉,这个问题太复杂,还是边走边说吧。

李熙如愿以偿地做了吐蕃人的奴隶,吐蕃人在他肩头刺下编号,分配去剪羊毛,勤奋好学的李熙很快掌握了这门手艺,可惜冬天到了,羊毛没得剪了,他便被派去森林里伐木,吐蕃人给了他一把可能从上古时期传下来的铜斧,其锋利程度稍胜石斧一筹,第一天,李熙的手就磨破了,第二天,就血肉模糊了。

本来他是打算请两天假的,但考虑到吐蕃监工常鼓励请假员工自个挖坑把自个埋了,李熙决心还是暂时忍耐,不仅忍耐还得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,尽管他的手肿胀的堪比发泡好的熊掌,但他仍用它……吃野菜,啃窝窝头。

一边吃一边与同样来自大唐的难兄难弟们谈笑风生,

然后用近乎麻木的手掌握着坚硬的斧柄,用比石斧锐利不了多少的斧头继续砍伐树木。

接着仍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吃野菜,啃窝窝头,与新来的兄弟一边流着泪,一边谈笑风生。如此过了两天,到了第三天,一个新来的唐人,趁他不备突然在他的手上抹了一种粘乎乎的东西,周围人都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。

监工过来问怎么回事,大家说有人往李熙手上抹鸟粪,监工望着李熙眼眶里热泪直滚,和知情识趣地说:“上工期间不许玩闹,再让我瞧见,我让你们一个个都自个挖坑把自个埋了。”然后他假模假式地问李熙疼不疼,要不要请郎中。

李熙疼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,若不是怕起内讧让吐蕃监工有机可乘,他一定要好好举报那个不良同胞的丑恶行径。

李熙的手剧痛了一宿,剧痛难忍时,他就用牙齿咬紧嘴唇忍着。

后来嘴唇没事,牙齿却磨短了好几分。

……

第二天李熙的手突然消肿结痂,他才知道自己的同胞没有害他,而是在帮他,他决心要好好答谢自己的救命恩人,豁出去遭天谴的危险,把从老军那里得到的有关吐蕃国即将分崩离析的天机泄露给他。

可惜白云悠悠,那人却不知去向。

有人说他的恩人受不了苦钻了黑林子,黑林子里尽是毒蛇猛兽,一个人钻进去岂非自己找死?

也有人说因为他晚上不肯背对着监工睡觉,监工罚他挖了个坑把自己埋了。

还有人说……

总之,李熙再也没有见到他。

当李熙的手把铜斧的柄磨的溜光铮亮,斧柄把他的手磨出厚厚的一层老茧时,幸运之神似乎向他望了一眼,不过不是青眼,而是——白眼。

夏末秋初时节,大唐边军主动出击,袭击了分散在森林边缘的几个吐蕃部落,砍了几百颗人头,强奸了几百个妇女,抓了几百个吐蕃人做奴隶,夺回了几百个被吐蕃人抓去的奴隶。取得了唐蕃战争史上又一次胜利。

李熙那天正在山上伐木,眼见山下的草原上冒起了青烟,正疑惑出了什么事,忽然就看见平日里作威作福的吐蕃监工正拎着皮囊往山下跑。

李熙忽然忆起了老军曾经说过的话,于是扯嗓大喊:“吐蕃败了,大唐胜了。”

那些正跟行尸走肉一样在林中劳作的同族们顿时像打了鸡血,一个个跟着鼓噪起来。

一个机灵的小伙子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向了十几丈外的监工,他本是猎户出身,投掷石头可以砸死老狼,监工显然不及老狼结实,闷哼一声就趴在了地上。

众人把他捆起来,准备交给唐军领赏,但大唐的军将却顾不上这些,他们杀败了吐蕃人后正在饮酒作乐。

几百颗人口插在尖锐的木桩上,看上去也颇为壮观吧,几百个女人同时脱光跳舞,更加壮观吧,你说谁还有心事去管什么狗屁监工。

一位唐军军校极不耐烦地向被众人推举来接洽的李熙嚷道:“爱咋咋弄,刀砍斧劈随你们的便,回头把人头提来给我,我给你们记功请赏。”

李熙唯唯而退,依依不舍,出营的时候竟一连两次撞在木桩上,有什么办法呢,虽然已经是黄昏,可阳光还是太强了,照射在那片白晃晃的东西上,反射的太强烈了。

军校的话被李熙带回山上后,大伙就开始商量着怎么处置这个监工。

约一盏茶的功夫后,大伙达成共识:把他绑在树上,二十七兄弟轮番上阵,爱打爱捶,悉听尊便,用拳用脚,听其所好。但有一条得注意,先别弄死了。

这个人太凶残了,太可气了,就这么弄死,太便宜他了,怎么着也得严刑拷打个三五日,等大伙出够了气,再让他自个挖个坑把自个埋了。

不过也有人发出疑问:三五天后,他还能挖的动坑吗?

还有人提出疑问:山下不是吩咐了要带他人头去请赏吗?军队里是杀头记功的,他们是要拿这颗人头去请赏呢。咱们就算不稀罕赏钱,也没必要得罪人是不是?

大伙叽叽喳喳争论了一阵后,就说那就不活埋了,改砍头吧,打够了,出完了气,先让他挖坑把自个埋了,然后大伙再把他挖出来砍了脑袋去领赏,两不耽误嘛。

主意打定,监工就被剥光衣裳捆在了树上,他听到了奴工们的议论,情知难逃一死,反倒全放开了,他放肆地大笑,豪情万丈地发表演讲说:

“老子死也值了,你看看你们,真是猪狗不如的东西,四十三个汉子,老子才一个人。老子一个人活活弄死了你们十六个人!余下没死的个个给老子当牛做马!你们有没有廉耻,你们怎么就那么贱,为何不反抗,就算没胆量反抗,至少可以逃跑吧,林子这么大,老子就一个人,你们跑了我有什么办法?可笑你们这群猪狗不如的东西,只知道闷头苦熬,死了也活该。”

他说完还用力地向地上吐吐沫,以示轻蔑之意,这可真把大伙气疯了,他奶奶的,你得势时嚣张,这会儿成了丧家犬,还这么嚣张,活腻歪了找死不成?

有人举起了铜斧,有人操起了大棒,有人挥舞拳头,有人大口向他吐口水,个个摩拳擦掌,纷纷准备结果了这厮的性命。

李熙赶忙拦住众人说:“诸位千万别上当,他这使的是激将计啊,这么就弄死他,岂不是太便宜了?”

众人一听这才回过味来,于是纷纷咒骂。

监工见自己的计谋被李熙识破,恨的目瞪欲裂,破口大骂道:“你不得好死。”

李熙拍拍他的脸说:“你先顾好自己吧。”

吐蕃人朝李熙的脸上吐了口吐沫,众人呵呵大笑,李熙用衣袖擦干了,他弯腰捡起一根木棒,望定吐蕃人的嘴,狠狠地砸了下去。可惜了监工的一口好牙,全碎了,和着血沫往外吐。仇人近在咫尺,可惜他已经没有力气往李熙脸上吐了。

吐蕃人惨烈的嚎叫声一直持续到二日拂晓,奴工们轮番上阵,到拂晓前后个个都累了,原来打人也这么累,真是没想到。

黎明破晓前,李熙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,睡的很不踏实,梦里他见到被自己打碎满口牙的监工跪在他面前真诚地向他忏悔,痛哭流涕地表示今后一定改邪归正,希望李熙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

李熙有些心动,觉得应该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,他那颗看似冷酷坚硬的心,内芯其实还是很柔软的。

耳畔传来一阵磨斧头的声音,李熙觉得奇怪,吐蕃监工不是被打的快死了吗?谁这么大早就起来磨斧头准备开工?

磨斧子的是个黑瘦精干的少年,正是他用石头砸倒的监工。

李熙劝道:“一颗头也值不了几个钱,大伙一分就没有了。”

“你的意思还是要把他活埋?”少年眼眸里闪烁着疑惑,他用手指试了试斧刃,“这家伙已经废了,根本就挖不了坑,我看还是砍了干净。”

“不管是活埋还是刀劈斧剁,都只能图一时痛快,人死如灯灭,他是感觉不到痛苦的,所以我觉,对一个恶人最严厉的惩戒应该是……”

李熙的话还没说完,少年就双眼射出兴奋的光芒,他高兴地叫道:“我明白了。”

李熙握着他的手,充满疑惑地问道:“你的真明白了?”

“我明白了,看得出你是位高人,您真是高人呐。”

少年说完丢了铜斧,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走向了吐蕃人,几步远的路,他回了两次头,他望着李熙,眼睛里充满了崇敬的神采。

然后——

他就用石头狠狠地砸向了吐蕃监工的膝盖。

啊——

监工歇斯底里的惨叫声,震动了整个山林。

啊——

他的另一只膝盖也碎裂了,惨叫声惊起阵阵飞鸟。

“三郎,你在干嘛?”一个被惨叫声惊醒的老汉茫然地问道。

“你没看见吗?我在砸他膝盖。”少年红光满面,他望了眼李熙,目光在众人脸上逡巡着,止不住的兴奋和笑。见众人仍是一副无知无解的样子,便大声解释道:“你们还不明白吗?杀了他,就太便宜他了,他的手上沾染了多少人的血?一刀杀了,只能图一时痛快,人死如灯灭,他是感觉不到痛苦的,所以我觉,对一个恶人应该……应该让他的余生都活在悔恨中……”

少年再次望向李熙,眼眸里充满了崇拜,他得意洋洋地说出自己的结论:“下半辈子,他就算要饭也要被人欺负啊,哈哈哈哈,他一定会活的猪狗不如啊。”

李熙无力地低下来头,他觉得这少年可能误解了自己的意思,他的本意是放监工一条生路,让他在悔恨中度过余生。狠毒莫过杀人诛心嘛。

但是现在……

算了,事已至此,或许少年做的也没有错。

后来的事实证明三郎做的一点也没错,他运气真好。李熙想想都后怕,要是自己一行人是提着那吐蕃监工的脑袋走下山的,那将会是怎样的下场呢?

山下的唐军将士昨夜因为酒喝的太多,放松了戒备,结果在一更天时,被一股吐蕃残兵偷袭劫了营,校尉以下三百人被斩首,余众全被俘虏。

李熙领着二十六个奴工下山走进昨天接洽好的唐军大营时,西天的晚霞浓红如血。

远远瞅见营门内列着一排唐军士卒,李熙心里还挺激动,自己区区一介平民,一个被吐蕃掠来的奴工,何德何能,竟让大唐的勇士列队相迎呢。

李熙这兴奋劲没持续多久,就意识到自己得赶紧逃命了。

隐伏在营中的吐蕃人本来想赚唐军援军,没想到赚进来二十七个昏头昏脑的奴隶。

于是箭飞如雨,当场射翻十几个人,李熙一看势头不对,抱头就跑。

吐蕃人的羽箭贴着他耳朵根飕飕怪叫,他吓的腿也软脚也软,但他心里很清楚,这会儿要是让他们逮住,可就不是转卖为奴这么简单了,那就是个死啊。

啥叫命比草贱,这就是。

李熙起初是抱着头跑,后来他想明白了,这射来的是箭,不是街边小贩砸来的臭鸡蛋,抱着头就有用吗?没用,不仅没有,还耽误自己跑路。

想通这一节,李熙就解放了双手,撒了欢地飞奔起来。

夕阳西下,层林点金,夜色渐浓,夜风徐徐,良辰美景跑路天。

李熙此刻进入了一种无法用言语说明的境界,他两腿生风,犹有神助,吐蕃人如雨的箭矢在他耳畔簌簌滑过,却伤不得他分毫,他只觉耳畔小风潇潇,其身飘飘遥遥,两脚几乎要离开地面腾空飞起来了……

……哎,哎,飞起来了,他飞起来了,他真的飞起来了,他真的是飞起来了,他踏空而起从一道断崖上直冲而下,其潇洒程度与前世驾车冲下大桥那一瞬雷同类似!

“有种你就让我再穿回去!”李熙恶狠狠地诅咒道。

神恨他的无礼,没有遂他的心愿。

他从断崖上摔了下去,崖下没有深潭、河流、湖泊、雪窝、沼泽、救生气垫,他也没有被树枝、山岩、鹿角,或其他突出物挂住,恰巧也没有老鹰、大雕、骏马、飞凤或暴龙从脚下路过,什么都没有,他就是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,如铁般坚硬的砂石地!

但他没有死,甚至都没有受重伤。

这在任何人看来都绝对是奇迹的奇迹,李熙却不以为然,早在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他就知道这是一个混乱颠倒的世界,万事不可以常理推断,一切皆有可能!

吐蕃追兵距离断崖尚有十几丈远就勒住了马,他们是眼看着李熙跌下悬崖的,那道断崖高约三十丈,一般而言,人跌下去不死也得残废,为了一个或死或残废的奴隶冒险站到断崖边缘往下探望,纯属是吃饱了撑的。

于是他们纷纷拨转马头得胜回营去了:被唐人掠来几百名妇女还等着他们去解放呢,这些可怜的女人一个个都吓坏了,晚上可得好好安慰安慰她们啊。

李熙奇迹般地躲过了这一劫。

死里逃生的他在森林边缘的草原上流浪了半个月后,来到了一座回鹘人的营地,那年风调雨顺,回鹘人的牛马羊长的又肥又壮,衣食丰足的回鹘人热情地接待了他,听他说自己会剪羊毛,就聘请他做了剪羊毛的师傅,有吃有喝有住,还有女人陪睡觉。

李熙是打心眼里感激这些碧眼高鼻的回鹘人。

“我爱草原,我爱我家。”李熙每天早上走出帐篷时都会面对朝阳说这样的一句话。

不过好景不长,“草原鬣狗”沙陀人突然袭击了这个回鹘人部落,把包括李熙在内的一百多男女变成了他们的奴隶。

“鬣狗”把奴隶们带回自己的巢穴,用锋利的刀子削去李熙身上由吐蕃人烙下的编号,他们的刀子真锋利,削人皮的手法纯熟无比,一刀下去,曾经的耻辱就没了,只留下了巴掌大的一块疤。

剪羊毛的李师傅摇身一变成了李大厨。

李熙只用了三天时间就跟突厥大厨学会了做烤肉,烧浓汤。第四天,李熙晋升为大厨,原先的大厨因为菜式太老套,提不起主人的胃口,被剁巴剁巴喂了狗崽子。

为了避免重蹈突厥厨师的覆辙,李熙大展厨艺,将后世八大菜系的几百种菜换着花样做给鬣狗们品尝。一天推出一样新菜品,两个多月没重样的。

沙陀人很是欣赏他的菜,却并不欣赏他的人,嫌他身上油烟味太重。每天做完菜后,李大厨师就不得不收起头顶上的光环,乖乖地躲到堡垒外的羊圈里抱着羊儿睡觉。

同样抱着羊儿睡觉的还有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,有一个穿着羊皮袄的少年,每次打量他的时候,目光都像狼一样的阴狠。李熙给他起了个绰号叫“狼孩”。

某日“狼孩”挨了“鬣狗”主人的鞭子,晚上他向羊圈里的羊儿发泄,他用鞭子不停地抽打一只怀孕的母羊,直抽到可怜的羊妈妈流了产。

李熙后来知道那个少年也是沙陀人,名叫朱邪赤心。

沙陀人虐待李熙,无意中却又救了他一次。为了救回被掠走的族人,回鹘可汗出动了精锐骑兵,在一个寒冷的深夜突然包围了沙陀人的堡垒。

回鹘人在城堡四周堆满了干柴,然后点燃了火,把整个堡垒里的沙陀人都做了烤肉。

在羊圈里搂着羊睡觉的李熙奇迹般地又逃过了一劫,但厄运并没有结束。回鹘人把他当战利品带回草原,在他的头上插了根草棒和牲口混在一起公开叫卖。

李熙、“狼孩”,以及另外三个沙陀人被一户牧羊人买去做家奴,牧羊人待他们不算十分苛刻,除了喝醉酒时偶尔鞭打他们以外,他甚至称得上是仁慈。

他买的五个家奴统统活过了半个月,而其他人家的家奴总是活不到十天就折损大半了,三分之一被饿死,三分之一被打死,三分之一是病死。

人们都夸说李熙他们命好,但李熙并不这么认为,自己之所以活的久,是因为当惯了奴隶,知道奴隶的生存技巧,而非主人的仁慈和慷慨。

和他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朱邪赤心。

因为不断的非正常死亡,营地里的奴隶开始酝酿一场暴动,李熙也很想参与进去,但沙陀人信不过他,说唐人惯会出卖朋友,不值得信任。

不仅如此,沙陀人还出于保密的考虑,某日深夜将李熙从牛棚里抓了出来,剥光他的衣裳,捆住他的手脚,堵住他的嘴,把他扔到了草窠里,让蚊虫去吸干他的血。

那晚电闪雷鸣,下了一整夜暴雨。

第二天李熙被牧羊人救回去的时候,被雨淋的奄奄一息,那几十个准备暴动的沙陀人的人头则悬挂于营地大门的横梁上,如一大串肉葫芦。

暴动失败,他们几乎全军覆灭,据说只逃走了一个少年,他的名字叫朱邪赤心。

李熙大难不死,因祸得祸,他的主人在暴动中被人割断了喉咙,因为没有继承人,他的财产便被充公。李熙被分派到部族公社里做了牧羊人。

回鹘人的公社是为孤寡老人专设的,族里共同出资出人蓄养牛羊,所得则归孤寡老人受用。因为是公共事业,权属又不那么明晰,管理就没有私家那么严苛,那段日子是李熙穿越以来过的最舒心的时光。

赶着洁白的羊群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放歌,何等的惬意,自己跨越千年而来,可不就是为了这一刻的享受么。

然而好事迅速破灭,他和他牧放的羊一日被凶狠野蛮的室韦人俘虏了去,他又成了室韦人的奴隶,室韦人在每个奴隶的胸脯上打上烙印,自己因为被认定为唐人,受到室韦人的特别关照——在前胸和后背各打了一个烙印。

奴隶身上的烙印还没有结痂,室韦人就自食其果了。因为越界抢掠财物,他们受到了正在崛起的草原狼族契丹人的惩罚,给自己打烙印的那个室韦人,现在也做了奴隶。

契丹人让肥胖的他穿上一件又窄又瘦的女人衣裳,登上一堆木柴上一边歌舞一边演唱嘱咐的歌谣。那堆柴足有一人多高,李熙起初以为之所以把木柴架的这么高,目的是为了让台上观众看的清楚点,后来才知道契丹人原来另有妙用。

草原狼围坐在一起,边饮酒,边欣赏室韦人的歌舞,不时地发出欢快的笑声和真挚的赞美声。室韦人的歌舞进行到最高氵朝处,几个喝的醉醺醺的契丹人递给室韦人一只火把,示意他自己把脚下的木柴点燃。

室韦人接受了他们的提议,终于在烈火中得到了永生。

契丹人很快就把李熙、骆驼和马一起送到了与大唐交界的边境市场上,在他那乱蓬蓬的头发上插了一根木棒。李熙有一副好身架,牙口好,还懂几门手艺,契丹人给他标了个高价,这让李熙一度欣欣然,有些发飘。

不知是因为价格太高的原因,还是其他什么原因。李熙有价无市,迟迟难以出手。

望着同伴们一个个觅得新主人,李熙心焦如焚。

契丹人最后将李熙卖不掉的原因归结为室韦人留下的那个烙印,因为那个烙印形似于唐字“死”。“死”多么不吉利呀,谁愿意花钱买个死字回家呢,多晦气啊。

于是契丹人仁慈地决定为李熙除掉这块带有侮辱性质的标志,但究竟是用刀把皮整个儿剥下来,还是用火把原来的烙印烧烂,或再烙一个更深更大的标志以遮挡旧标。

主人们为此争执不下,最后竟要动刀子来解决这场争端,结果主张用刀子剥皮的哥哥死在主张用火的弟弟的刀下。

嫂子在宣布带着儿子下嫁小叔子的同时,宣布这个前胸后背都烙有“死”字的人是个不详人。

不详之人连做奴隶也不配,因为没人愿意花钱买个不详之人回家等着自己倒霉。

女主人给了害死自己丈夫的不祥人一把铁锹和一个皮袋子,让他先在地上挖个坑,再把自己装进袋子里,然后再躺进自己挖的坑里,至于要不要把袋子口系上,则全凭自己喜好,对此,女主人是十分开明和大方的。

李熙给自己挖了个坑,但不想跳下去,那个恶毒的女子就拉开弓威逼他跳。

她的弓刚刚拉开,大唐的铁骑就杀到了。这是朔方镇的骑兵,向以善战闻名,骄横的朔方军狠狠地鞭打了那个女人的丈夫,然后令那个女人斩下她新丈夫的脑袋,并让她把新丈夫的尸身装进皮袋子里埋掉。

女人一一照做了,然后他瑟瑟发抖地恳请朔方铁骑饶过她的性命。朔方军卒允其所请,他们递给契丹女人两根绳子,一根让她把丈夫的头颅拴在战马的尾巴上,由他们带回去请赏,另一根绳子把她自己的双手捆住,他们要把回鹘女人当作战利品带回家享用。

李熙极力向边军证明自己是唐人,是良家子,不是奴隶或奸细。

契丹女人把自己遭遇的不幸全归咎于李熙这个不祥人,她指斥李熙是河西的杂胡,不是正宗的唐人。

官军很乐意接受她的观点,他们装出爱莫能助的样子对李熙说:“河西沦落胡尘多年,已非我大唐属地,你嘛,还是踏踏实实地做个奴隶吧。我大唐是文明开化之邦,即使是奴隶也能吃饱穿暖的,你就安心地踏实地做我大唐的奴隶吧。”

李熙脑子里的病就是在那时落下的,那位老军说的对,自己有生之年一定能回到故国,可故国却把他当成了奴隶,一个把你当作奴隶的国家,还算是故国吗?

李熙想不通这些道理,所以从那时起,他的嘴里就经常会嘀嘀咕咕说些莫名其妙的话,哼唱些古里古怪的歌谣小调。一直到某个深秋的午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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